6项权力和拜托事项
- 我们进行医疗时充分
尊重患者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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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古屋共立医院为了能让患者放心接受医疗服务,提出了如下6项权力和拜托事项。
- 1. 人权得到尊重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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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无论是怎样的疾病和拥有怎样的社会地位,所有人都拥有平等且公平地享用优质医疗的权利。拥有患者人格和价值观等受到尊重,阐述自己意见的权利。
- 我们不欢迎威胁医院工作人员或其他患者的人权的行为(暴力、谩骂、胁迫等)。
- 2. 能够安全地接受最好医疗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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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为了能安全地接受最好的医疗,请患者尽量正确告知自身健康的相关信息。
- 为了确保安全舒适的养病换进,我们不欢迎不遵守医院规则者或不听从医院工作人员指示者。
- 3. 保护隐私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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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提供的疾病相关的个人信息及在诊疗过程中获知的信息,本院将按照规定严格处理。若联系方式等有多变更,请尽快告知。未经患者本人允许,本院将不会向第三者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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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医疗的发展,可能会将治疗成果等用于研究或教育。使用时,我们会注重保护隐私。
- 4. 获知医疗信息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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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自身诊疗的相关信息,拥有听取说明的权利。
- 诊疗信息的公开请遵守本院的规定。
- 5. 拥有直到自己理解并认可为止听取说明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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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于治疗或检查的必要性、效果、危险性、是否有其他治疗方法等,可以要求院方以易懂的语言或方法进行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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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为患者说明可能会引起的严重的并发症,但无法对所有的可能性进行说明。若有疑问,请咨询我们,不限次数。
- 6. 拥有选择医疗行为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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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治疗方法等。还可以寻求多位相应科室医生等的意见,或转院到其他医疗机构。(提供必要的资料)可以拒绝不想接受的治疗。
- 不会因为您寻求其他医生的意见,而产生对您不利的对待。
- 不欢迎在本院接受治疗却拖延支付住院费或诊疗费的患者。